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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咨詢電話:010-62885261 13051501222
【開課時間】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01日
【培訓師資】王律師/孫律師
【課程費用】¥4,500
【培訓地區】廣東 - 廣州
【人 氣 度】347次
【課件下載】點擊下載課程綱要Word版
課程內容
《采購合同糾紛的防范與善后》
課程時長:【線下:2天-13小時】
{課程背景}
采購合同的糾紛在各個企業單位都多多少少發生過,并且還將繼續發生。它大量的消耗著公司采購團隊的工作精力,也會給公司造成一定的損失和傷害。如何盡量減少不必要的采購合同(訂單)的糾紛?一旦發生,能否高效的妥善解決糾紛?這是我們每位采購職業經理人必須要了解和掌握的技巧和方法。本課程結合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面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針對采購合同的各項難點問題深入講解一一剖析.
作為一名采購或法務人員,應具備哪些專業法務知識,以便有效防范采購合同風險;作為一名采購或法務人員,應具備哪些專業法務技能,以便高效、妥善地應對采購合同糾紛。
{課程收益}
l 采購合同的有效形式有哪幾種?
l “合同當事人”會出什么問題?
l “合同標的”會有什么風險和糾紛?
l “合同的數量”如何約定?
l “合同標的物的質量與驗收”如何明確?
l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的糾紛防范及善后
l 如何做好合同違約的認定與追究
l 如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采購合同糾紛?
l 不同類型采購合同的風險如何防范?
{課程所要解惑的疑點}
口頭約定有效嗎?簽訂單好還是簽合同好?采購發出的詢價函算不算數?簽了字的合同能否反悔?格式合同能否被修改?編寫合同時,哪些不能漏寫?采購經理的簽字有效嗎?采購蔬菜時,合同的蔬菜如何明確?合同的數量是以收貨時的為準,還是以若干周后的使用時為準?無法用文字描述的標的物質量如何驗收?合同中不寫固定價格可以嗎?公司高層愿意采購部付預付款嗎?供應商愿意賒賬嗎?發票搞不好會不會耽誤事?原材料造成食物中毒,它算違約還是侵權?過場性招標,采購方違的什么約?簽合同后,供應商拒絕履行算違約嗎?供應商違約后,挑著用的后果是什么?錄音有效嗎?采購發過律師函嗎?收到律師函怎么辦?仲裁好還是訴訟好?招投標內容與合同內容不一致時,以哪個為準?工程合同能否轉包?定制的物品,供應商沒有達到要求,是否算違約?服務性合同,如何界定違約?運輸合同中,運輸商什么情況下可以免責?供應方是自然人時,如何防范糾紛?
{主要適宜對象}
l 高層管理者、采購部門、品管部門、設計部門、財務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人員
{值得學員參訓的理由}
l 公開課課程是“產品說明書”式的培訓。授課的重點在于現場聽得懂、課后想得起、工作中能照著干。
l 授課內容經過十多年的提煉和升華。信息量大、干貨多。授課過程中廢話少。
l 授課講師既有豐富的職場閱歷,又有很強的邏輯思維能力。再加上風趣、幽默的語言魅力。學員享受聽課的過程。
l 學員手冊含金量高。豪仕公開課課程的學員手冊為填空式手冊。老師講授的核心內容,學員都能記錄下來,或者必須記錄下來。使得學員聽課過程中無法走神。
l 講師授課職業、嚴謹、守時。
l 同行交流機會難得。凡參加豪仕公開課課程培訓的學員,都可以加入豪仕學員交流群(群員滿額為2000人)。與往屆各地的同行分享交流職場經驗和信息。
{現場答疑}
請學員將目前工作上遇到的與本課題相關的實際問題,寫在A4紙上,提前交給授課講師。講師將在授課過程的相應環節中,適時回答學員的問題,或組織學員相互交流與分享。
{價格}
4500元/人(包括授課費、講義、午餐、課間茶點等)
{時間、地點}
4月13-14日深圳 5月25-26日廣州
7月27-28日深圳 9月7-8日廣州
11月2-3日深圳 11月30日12月1日廣州
{授課講師團隊}
{授課老師}王律師/孫律師(簡介附后)
{課程大綱}
授課內容 | 案例分享與討論 | |
第一技能:采購合同的有效形式有哪幾種? | ||
第一節:采購合同的形式有哪幾種? | ||
l 口頭協議有效嗎? | l 口頭協議案例 | |
l 口頭形式的優缺點 | l 要式合同案例 | |
l 如何防范‘口頭協議’的糾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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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合同的書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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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訂單的利與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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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訂單的適用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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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的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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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必須采用“要式合同”的合同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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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 | ||
l 什么是‘要約’與‘要約邀請’ | l 詢價函案例 | |
l 如何避免對詢價函的誤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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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售樓廣告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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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合同的成立/生效與解除。 | ||
l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區別 | l 合同無效案例 | |
l 合同不生效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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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什么是重大誤解和有失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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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無效合同和可撤銷合同如何賠償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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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合同解除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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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格式合同”合規嗎? | ||
l 什么是格式合同 | l 格式合同案例 | |
l 合同法對格式合同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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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哪些格式條款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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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如何編寫采購合同? | ||
l 采購合同應該用哪方的版本 | l 采購合同編寫范本 | |
l 如何判定是否違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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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合同的主要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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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合同的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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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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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質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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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價款或者報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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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履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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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履行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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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履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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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違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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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解決爭議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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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其他特別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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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合同的法定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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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合同沒有約定怎么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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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撰寫合同的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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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合同與協議的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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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公司法律顧問對采購合同的審核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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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技能:“合同當事人”會出什么問題? | ||
l 合同主體與簽約主體的區別 | l 員工簽單,公司該買單嗎 | |
l “簽約主體”審查什么 | l 合法性案例 | |
l 簽約主體出問題的后果 | l 表見代理案例 | |
l 如何判定合同主體不合格 | l 間接代理案例 | |
l 合法性包括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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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如何調查真實性與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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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法人的三種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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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董事長就是法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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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合同代理人的含義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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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什么是表見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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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采購方相信對方有代理權的判斷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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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采購方如何防范自身的“表見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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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代理商與經銷商的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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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如何區分直接代理和間接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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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簽訂合同需要注意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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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哪些蓋章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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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技能:“合同標的”會有什么風險和糾紛? | ||
l 合同標的的法律風險點 | l 合同標的物無法寫清的案例 | |
l 不同合同標的的風險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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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編寫合同標的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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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合同標的無法明確怎么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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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技能:“合同的數量”如何約定? | ||
l 重量單位有幾種 | l 驗數無法準確的案例 | |
l 皮重的幾種計算方法 | l 皮重的案例 | |
l 什么是公量 | l 抽樣方法的案例 | |
l 什么是溢短裝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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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信用證管理對數量差異的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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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收貨驗數時,哪幾種最易產生糾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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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按數量、長度驗數的雙方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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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不同驗數方式的適用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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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為什么抽樣方法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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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抽樣的三類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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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如何抽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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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抽樣數量及判定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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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如何取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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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小物品如何點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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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技能 :“合同標的物的質量與驗收”如何明確? | ||
l 如何約定標的物質量標準及驗收事宜 | l 質量標準沒寫好的案例 | |
l 合同標的物質量的驗收標準有哪些 | l “先收后驗”和“先驗后收”的案例。 | |
l 國內貿易的標準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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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什么是國際貿易的F.A.Q與G.M.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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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非標產品的質量標準如何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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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質量機動幅度的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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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什么是AQ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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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合同未約定產品質量標準怎么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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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標的物質量的檢測數量如何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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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標的物質量不合格的判定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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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什么是質量異議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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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技能:“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的糾紛防范及善后 | ||
第一節:采購合同的價格有哪些形式? | ||
l 采購合同價格的形式 | l FOB案例 | |
l 可調價+ GMP | l 浮動價格的案例 | |
l 成本加酬金 | l 階梯價格的案例 | |
l 成本加固定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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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FOB與CIF的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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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什么是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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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十三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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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價格經常波動的材料如何定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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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階梯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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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約定合同價款的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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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采購合同的支付方式有哪幾種? | ||
l 采購支付的方式 | l 抵押的案例 | |
l 供應商信不過采購方怎么辦 | l 預付款的案例 | |
l 抵押與質押的區別 | l 擔保的案例 | |
l 什么是留置 | l 信用證的案例 | |
l 不得抵押的財產 | l 賒賬的案例 | |
l 預付款的三種形式 | l 尾款的案例 | |
l 訂金與預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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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定金與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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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采購方支付預付款的缺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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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采購方為什么要付預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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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應簽哪個“定(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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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買賣雙方提交第三方擔保的好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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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擔保方的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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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什么組織不能做擔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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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商業擔保人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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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銀行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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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如何防范年卡、次卡的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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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貨到付款的風險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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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信用證與承兌匯票的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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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國內信用證與國際信用證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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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賒賬的好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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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賒賬對供應商的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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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如何讓供應商放心賒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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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押尾款的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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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資產性產品成本明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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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供應商發票的注意事項 | ||
l 審核供應商發票的要點 | l 發票問題的案例 | |
l 發票會過期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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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賠款是否能開具發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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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如何規避“先開發票后付款”的法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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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預付款發票如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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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開發票都得征稅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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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技能:如何做好合同違約的認定與追究 | ||
第一節:違約責任 | ||
l 什么是違約責任 | l 侵權責任的案例 | |
l 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區別 | l 締約過失的案例 | |
l 違約責任的兩大判斷原則 | l 預期違約的案例 | |
l 過錯責任原則的合同類型 | l 實際違約的案例 | |
l 合同違約責任怎么寫 | l 違約責任追究的案例 | |
l 合同三階段的違約認定 | l | |
l 什么是締約過失責任 | l | |
l 締約過失責任的類型有哪些 | l | |
l 締約過失責任的賠償 | l | |
l 締約過失責任的免責 | l | |
l 什么是預期違約 | l | |
l 預期違約的兩種類型 | l | |
l 預期違約的免責 | l | |
l 合同詐騙與預期違約的區別 | l | |
l 實際違約的表現形式 | l | |
l 違約處罰的兩種類型 | l | |
l 補救措施有哪些 | l | |
l 賠償損失如何約定 | l | |
l 事后(法定)損害賠償原則 | l | |
l 違約金 | l | |
l 定金的種類 | l | |
l 兩種實際違約的責任追究 | l | |
l 不同采購屬性下‘一般違約’責任追求 | l | |
l 合同違約的免責事由 | l | |
l 共同違約的責任如何劃分 | l | |
第二節:有效證據 | ||
l 證據的三大基本要求 | l 證據的案例 | |
l 證據的類別 | l 錄音的案例 | |
l 證據的效力(最佳證據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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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原始證據與傳來證據的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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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鑒定人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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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電子數據包括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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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如何確保電子數據被司法采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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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對方否認收到電子文件怎么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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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私下錄音的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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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私下錄音作為證據,是否還需要其他證據來佐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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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技能:如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采購合同糾紛? | ||
第一節:律師函 | ||
l 什么是律師函 | l 律師函的范本 | |
l 律師函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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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委托人要什么,律師函就能寫什么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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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律師函的主要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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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律師函的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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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不理會對方律師函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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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如何回應對方的律師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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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仲裁 | ||
l 解決合同糾紛的法律途徑 | l 調解的案例 | |
l 如何防范私下調解后的反悔 | l 財產保全的案例 | |
l 仲裁調解書和仲裁裁決書的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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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什么是商事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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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仲裁的優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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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如何迫使對方參與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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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如何申請仲裁財產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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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訴前財產保全應當具備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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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財產保全如何被撤銷和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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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一方不服怎么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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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或不予執行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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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仲裁庭的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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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國際商事爭端的仲裁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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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訴訟 | ||
l 民事訴訟一審流程圖 | l 訴訟的案例 | |
l 什么是民事訴訟調解制度 | l 應訴的案例 | |
l 民事訴訟調解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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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法院仲裁和法院訴訟的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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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訴訟時效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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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及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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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什么是集團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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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供應商告我方怎么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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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反訴與反駁的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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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怎么確定民事訴訟管轄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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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民事訴訟審理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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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民事訴訟財產保全的終止及時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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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技能:不同類型采購合同的風險如何防范? | ||
第一節:招投標管理中的合同風險防范 | ||
l 《民法典》的合同 與《招投標法》的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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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招投標有哪兩種類型 | l 招標的案例 | |
l 如何實施邀請招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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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招標文件包括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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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投標人須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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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招投標的合同管理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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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聯合體投標的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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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聯合體成員的資質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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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招投標法與合同法那個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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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工程施工合同的風險防范 | ||
l 工程施工合同的風險 | l 工程轉包的案例 | |
l 什么是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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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合法的分包須滿足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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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工程施工合同的無效及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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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管轄約定的風險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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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如何設定“訴訟防護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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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定制合同的風險防范 | ||
l 定制合同屬于哪種合同 | l 定制合同的案例 | |
l 承攬合同有哪五種類型 | l 知識產權的案例 | |
l 采購方對承攬合同的解除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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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加工承攬合同的風險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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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技術合同的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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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無法履約的責任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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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技術秘密歸屬的糾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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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專利申請權的糾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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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非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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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服務類合同的風險防范 | ||
l 服務性供應商的特點 | l 物業服務的案例 | |
l 服務性供應商的評估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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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服務合同糾紛的預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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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如何跟蹤服務商的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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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如何評估服務商的服務質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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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乙方人員的勞動糾紛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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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委托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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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運輸合同的風險防范 | ||
l 運輸合同的風險 | l 運輸糾紛的案例 | |
l 運輸合同主體資信不足包括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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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運輸合同條款不完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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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運輸合同的注意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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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托運人的主要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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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承運人的三種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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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承運方違約賠償額的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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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保價運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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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承運人的限額賠償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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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承運人對貨物滅失、損毀的免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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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沒簽合同只有運單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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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收貨人的違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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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運輸保險應誰購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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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與自然人簽合同的風險防范 | ||
l 公司與自然人簽合同的風險防范 | l 工傷責任的案例 | |
l 如何判定是承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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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如何判定是承攬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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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勞務關系的特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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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老師}王律師(現任廣州某集團公司法務副總監)
相關工作年限 | 19年 |
目前職務 | 合伙人、董事會秘書、集團公司法務副總監 |
主要工作經歷 | |
一、企業合同風險管理講師 1.從事相關專業培訓5年以上; 2.專注于供應鏈合同業務流程優化的研究與指導,通過公開課為學員提供系統的供應鏈合同管理知識,通過內訓課為企業提供個性化理論與實踐指導,通過供應鏈咨詢服務為企業提供供應鏈合同管理全流程或重點環節的精準診斷和高效解決方案。 二、廣東省某路橋公司 1.長期供職于企業風控部門,同時作為企業董事會秘書,對企業全流程風控管理具備豐富的理論與實踐經驗。 2.主導公司合同范本制定工作,熟悉合同全過程管理,指導業務部門規范日常合同管理工作,形成全鏈條風險管理機制。 3.主導企業風控管理培訓,樹立全員法律意識、風控意識。 4.參與公司重大項目的全過程風控管理,具有豐富的風控管理經驗。 5.具備豐富的訴訟代理經驗,對于重大疑難案件具有獨到見解。 三、廣東富臨國泰律師事務所 1.參與企業常年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對非訴業務、合同管理具備豐富經驗。 2.參與案件代理,積累了大量實戰案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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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 |
1.供應鏈培訓和咨詢業務,服務超過100家企業品牌,受訓學員超過1000人。 2.主導公司風控管理制度的制定,確保企業健康良性運作; 3.主導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全流程管理,有效賦能公司合同管理目標的實現; 4.代理公司訴訟案件,勝訴率長期保持在90%以上。 | |
授課風格 | |
問題式引導演繹,促使學員專注學習;工具式案例設計,確保學員掌握應用; 聚焦式業務講解,提升學員職場閱歷;開放式思維引導,激發學員舉一反三; 生動式演繹講解,鞏固學員學習成效;創新式內容設計,理論實踐與時俱進。 |
{授課老師}孫律師(現任廣州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主要工作經歷 |
黑龍江大學中文學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第二學士,中山大學法律碩士。1999年畢業后即進入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擔任國家公訴人,主要工作職責是行使公訴人職責代表國家對犯罪案件提起公訴,在檢察院工作的十一年里,為數百件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其中被判處死刑的被告人達數十人,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被告人達上百人,多次被評為優秀、先進。 2010年辭去公職開始從事執業律師工作,為數十家大中型企業、集團公司、金融機構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同時辦理了數百件訴訟、仲裁案件,案件類型涵蓋勞動合同糾紛、投融資糾紛、商標糾紛、借貸合同糾紛、采購及銷售合同糾紛、建設施工合同糾紛、醫療糾紛、租賃合同糾紛、股權糾紛、投融資糾紛、婚姻、繼承等等,還為多個重大投融資項目及基礎建設項目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涉及的標的額達數百億元。 |
專長領域 |
處理過多宗企業合同糾紛 代理過多宗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經濟犯罪案件 擔任多家企業法律顧問 在多家企業中擔任過高管 |
聯系方式:中企聯企業培訓網 咨詢電話:010-62885261 傳真:010-62885218 聯 系 人:潘洪利 13051501222 電子郵箱:phL568@163.com 網 址:www.nangt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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